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

消防系統檢查、維保方法(一)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切換試驗。
  2、征得甲方贊成,滅火器換藥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義務是否正常。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每季度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舉動及確認顯示是否正常。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月對電磁閥作啟動試驗一次,消防公司舉動正常時馬上通知貴單位及時更換。
  2、每月對噴淋水泵進行啟動運轉試驗一次。
  3、每季度對濕式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泄水試驗,驗證濕式報警閥的供水能力。
  4、每月對噴頭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及時清除。
  5、每年對消防水池,消防公司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消防儲水位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壓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贊助貴單位處理。
  6、每半年運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7、每年對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進行檢查並進行掩護。
  8、每月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檢查,保證系統各種閥門處於義務狀態。
  (三)消防控制聯動系統
  每季度對下列設備作一次聯開義務檢查:
  1、消防檢查噴淋水泵的聯開義務狀態。
  2、防火門、防火卷簾系統聯開義務狀態。
  3、檢查消防水泵的聯開義務狀態。
  4、電梯是否能自動歸首 。
  5、防排煙系統聯開義務狀態。

  6、檢查各消防設備的切換開關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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